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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调整)

发布日期:2020-07-02    作者:     来源: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濮职院行〔201887号)文件精神,学校于2020年暑假继续开展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践锻炼要求

1.本次实践锻炼主要安排承担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在岗专、兼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必须从专业对应的教学院(部)申报。

2.赴企业实践锻炼不再发放补贴,教师可自愿参加。

3.实践锻炼时间统一安排在2020713日至812日,共计一个月时间。

4.考虑疫情特殊时期,所选择实践企业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关,并且地点必须在濮阳市范围内,优先考虑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

5.实践锻炼企业防疫条件应满足防控需求,不得派教师前往防疫条件不满足的企业实践锻炼,实践教师需严格遵守企业疫情防控要求。

6.实践教师应填写《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二、组织领导

1.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院长应亲自抓,教学副院长要专门负责;特别是疫情期间,务必指导教师安全防护工作;实践企业由各教学院(部)统一安排,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集体联系实践锻炼企业,不允许个人私自联系;在选派人选上要严格把关,务必把有强烈实践锻炼愿望,且能真正深入教学一线实践锻炼的专、兼任教师选派出去。

2.各教学院(部)应与教师签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目标责任书》,并经常与实践企业沟通,加强对教师锻炼过程和效果的考核,保证实践锻炼的质量。

3.各教学院(部)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做好检查记录。

三、管理考核

1.教务处牵头,联合人事处、就业与合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以不定期实地抽查、电话查访或组织阶段汇报等形式对各位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进行督查。凡检查不在岗者,即刻通报批评,按照《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扣除相应认定天数,不在岗次数累计达3次者,即取消本次实践锻炼资格,不认定锻炼经历。本次赴企业实践锻炼不允许中途退出。

2.实践锻炼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3.教师在实践锻炼过程中遇特殊情况若需请假,需提前报教务处,并按照实践企业锻炼有关规定办理。

4.为确保教师实践锻炼工作落到实处,疫情特殊时期,各教学院(部)、相关处室要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实践锻炼创造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师生命财产安全。

四、时间安排

1202076日上午12点前,各教学院(部)将《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暑假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一式一份,由院长签字、盖章)和《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一式三份,由院长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302房间,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wc4676609@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2020710日前,将通过审批的赴企业实践锻炼教师名单发送各教学院(部),各院部按人数领取实践锻炼日志。

3.新学期开始后一周内,赴企业实践锻炼教师提交《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日志》《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考核表》《专业实践调研报告》,由所在教学院(部)检查评比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并将各教学院(部)检查日志交教务处备案。

联 系 人:吕志敏

联系电话:4676778  

电子邮箱:jwc46766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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