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二十四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通知》(教电教〔20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参加“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为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提升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务必做好宣传组织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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