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积分办法》的
补 充 规 定
为使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积分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学院多次组织院学术委员会、部分专家教授、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2017年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积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根据河南省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现就《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积分办法》(濮职院行〔2017〕82号)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教学工作量积分核算
(一)教学工作量积分不封顶。
(二)关于教研室主任教学工作量核算
修订为“学院文件任命的教研室主任或专业带头人,近五年年均完成288学时教学工作量者积40分”。
(三)关于超工作量的核算
修订为“每超过规定教学工作量1%者加0.2分”。
二、关于教学工程项目积分核算
(一)教学工程项目内容
1.专业建设项目: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学资源库等。
2.课程建设项目: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
3.师资队伍: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大师工作室、教师工作室和教学名师奖等。
所有项目均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和学校原始申报材料及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
(二)关于教学工程项目积分核算
修订为“省级教学工程项目积12分,院级教学工程项目积8分”。
三、关于被ISTP收录论文积分核算
修订为“2018年7月1日后被ISTP收录的论文不积分”。
四、关于专著与教材的界定
专著是指阐述的内容有一定深度,学术上有新的突破,有较多独创的学术成果,对本学科的发展有指导意义的著作。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作者长期从事本领域研究;
2.封面必须注明“XX著”;
3.原创必须在60%以上;
4.作者必须发表一定量的相关论文,每10万字的著作应不少于2篇期刊索引论文支撑,论文须在参考文献中与相应章节对应。
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应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立项的文件。
五、关于论文署名
所发表的论文须署名“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或“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学校培养人才读博期间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职前发表的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六、关于优秀指导教师奖励级别积分核算
修订为“校级一次积2分;市厅级一次积3分;省部级一等奖积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国家级一等奖积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特等奖按一等奖积分”。
七、关于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积分核算
鼓励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用信息化教学手段,自2019年起,对效果显著并获得各级奖励者,在职称评审中予以积分,积分办法参照教学技能竞赛。
八、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受到通报批评、警告或记过处分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二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凡与本文件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的解释权归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
2018年8月14日
濮职院行〔2018〕95号 关于《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积分办法》的补充决定.docx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