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实训中心网站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及安全条例。
第一条 成立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中心各部门的工作。
第二条 网站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申请的IP地址入网。
第四条 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网络安全员要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第五条 网络中心服务器一旦发现病毒,必须立即予以清除,并通报所有内部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