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场所是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学习的主要场所,为保证实验实训效果,提高实验实训质量,确保实验实训安全,特制定本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实验实训室进行实验实训,不得迟到,无故缺席作旷课处理。
二、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的规章制度,听从指导,服从管理,牢记安全要求。
三、实验实训前,必须预习实习指导书上所规定的内容和安全要求,未经预习,不允许做实验实训。
四、认真独立地完成实验实训准备工作,在开始之前,必须经指导老师检查认可后,方可正式开始实验实训。
五、实验实训时要严肃认真,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仔细观察,认真记录实验实训数据与结果,不做与实验实训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不进入与实验实训无关的场所。严禁学生擅自拆装实验实训设备,因私自拆装造成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六、实验实训过程中设施设备有突发故障,应先请示老师,严禁擅自处理。若擅自处理,并造成设施设备损坏者,按原价赔偿;
七、在实验实训室里,学生必须按学号就坐,未经老师批准,不得任意调换位置,不喧闹谈笑,不随意走动,不乱抛纸屑,无关的物品严禁带进实验实训室。
八、实验实训时,爱护公物,严禁学生擅自修改设施设备设置,学生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的损坏,要照章赔偿,追究责任。在实验实训室内,严禁私自拷贝、复制室内资料,计算机要避免传播病毒。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必须先征得老师同意;
九、实验实训结束时,要做好仪器设备与室内清洁卫生工作,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对实验实训报告要实事求是,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伪造实验(训)数据,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训)报告。
凡违反以上条款的学生,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一、对首次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通告班主任;
二、批评教育后二次违规者,情节较轻者,给予课程成绩降级处理;情节较重者,除给予课程成绩降级外,停止实验实训整顿,合格后方能重新实验实训。另外,造成财产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三、对累教不改者,送交学生处整顿,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合格后方能重新实验实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