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带头文明祭奠。全院党员干部要做文明祭祀的推动者,自觉参加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公祭悼念,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严禁在祭祀活动中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冥币、高香、纸扎等祭扫用品。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自律、严肃家风。
二、严禁公车私用。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除值班、应急等工作用车外,其他无工作任务的车辆继续实行封车制度,定点存放。严禁动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以及踏青、游玩等活动。
三、严明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进行走亲访友、私人扫墓、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严禁用公款进行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祭奠用品。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院纪委将对清明节期间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公车私用、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将严格追责问责,不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向全院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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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