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濮职院行〔2017〕83号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院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竞争机制,发挥职称评审工作在教辅队伍建设中的导向作用,按照坚持标准、客观公正、注重业绩、保证质量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历、学位:(16分)
以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为准。博士:学历、学位双证齐全者16分,只有单证者10分;硕士:学历、学位双证齐全者8分,只有单证者6分;本科:学历、学位双证齐全者5分,只有学历证书者4分。
二、任职年限:(10分)
按照文件要求,取得某学历并达到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者(以聘任时间为准),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者每超一年加2分,不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者每超一年加1分。
三、工作年限:(20分)
以上级人事部门认定的工作年限为准,每年计1分。
四、综合奖励:(30分)
1.年度考核优秀一次计3分。
2.由学校遴选推荐获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与教育、教辅工作相关荣誉称号者,校级一次积4分,市、厅级一次积6分,省部级一次积10分,国家级一次积15分。
五、论文、著作:(正高70分,副高50分,中级30分)
1.论文
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的论文,或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的论文,每篇积20分;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的论文每篇积8分;被ISTP收录的论文或发表在一般CN期刊的论文每篇积4分。合著的论文,第一名按独著的70%计算,第二名按独著的30%计算。
“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指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CSSCI和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和CSSCI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
2.著作
按照省评审条件,独立或合作出版有ISBN书号的本系列专业著作,字数达到规定要求的,专著本人每撰写1万字计2分,其他著作本人每撰写1万字计1分;字数达不到规定要求不予计分。
论文、著作两项合计积分超过各自申报职称分数70、50、30分者,按最高分计算。
六、科研成果:(正高40分,副高30分,中级20分)
具体级别、等级、名次分值如下表: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25 |
20 |
16 |
省部级 |
12 |
10 |
8 |
市厅级 |
6 |
5 |
4 |
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的,按同级别三等奖积分;在研项目按同级别三等奖的1/2积分;院级科研项目按市厅级积分;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按相应级别的科研项目积分。
论文、著作同时又是科研成果,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七、专利
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积10分,实用新型专利积5分。积分正高限2项,副高限3项。专利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和专利证书。
2017年7月1日之后取得的科研成果和专利须署我校名称。
八、民主评议:(10分)
按照民主、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听取参评人员述职,对参评人员评审,并按推荐指标人数进行推荐。以得票多少计算每位参评人员的民主测评分数。计分办法是:(10÷评委人数×本人得票数)。
九、积分相同的情况下,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者优先。
十、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者,视其性质、情节按学院《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濮职院行〔2016〕166号)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被学院推荐为评审对象的,在推荐前必须与学院签订服务五年的聘用协议。
十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