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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全省2018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09-12 10:53  

   为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18〕75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进一步健全我校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全面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检查、重实效”的要求,对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包括全院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学院和二级学院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建立情况等。

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自查自纠不力、首次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检查和整改力度。

三、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二级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18年9月12日-9月21日)

各二级学院按照学院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8)》(附件2),组织力量对本院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二)迎接省教育厅入校检查(2018年9月下旬开始)

根据教育厅检查方案(附件1)的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接受现场检查和汇报工作。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10月-11月)

在收到检查专家组关于我校安全问题隐患的报告1个月内,向检查专家组组长提交整改报告。其中:已立整立改的,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佐证材料;无法立整立改的,制定后续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执行计划,并于3个月内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五、材料报送

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需要盖章的加盖公章)于9月21日12:00之前报送至实训中心205室周侃老师处。

1.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自查和整改报告(盖公章)。

2.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加盖公章)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结合各学院实际,仅填写上交电子版)

联系人:董志民 周侃

联系电话:4674706 4674703   邮 箱:sxzx4703@163.com

附件:

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18〕750号)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8)

3. 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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