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
2.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经常向学院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根据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讨论、研究、制订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
3.在支部大会上汇报团支部工作,并认真听取团员对团支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4.关心团员青年,注意了解、掌握本支部团员青年的工作、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研究、处理有关问题。
5.学习、懂得共青团支部工作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学习共青团的历史,掌握《团章》的基本内容,熟记本支部有关数字、名册。
6.注意保持本支部委员间的团结,关心、帮助、督促支委做好分管的工作。
7.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团支委会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并创造性地加以落实。
2.关心支部每一名团员,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3.按照支部大会决议,组织支部活动,协助指导各团小组的工作。
4.对于落实上级团委的决议,组织大型重要活动,选举新的支委会,选举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接收新团员,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重大问题,要为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做好必要的调查和充分准备并提出初步意见。
5.做好“三会二制一课”的组织工作。
6.做好团员管理工作,组织支部民主生活会,建立支部工作档案,负责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7.制订本支部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
艺术系团总支
201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