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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订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9-05-20    作者:     来源:     点击:

濮职院行〔201969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制订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及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的通知》(教发〔20146号)《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精神,为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贯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原则,突出办学特色,结合我校实际,对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技能培养和就业能力培养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技术技能型应用人才。

二、基本原则

1.准确定位、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

以就业为导向、培养目标需求为依据,以职业技能的培养及职业能力提升为目的设计人才培养方案。要进行认真、细致、充分的调研和讨论,以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为依据,准确定位,坚持面向市场和需求、面向学生现状原则,确保人才培养目标明确;要加强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征求相关行业企业专家的意见,与行业、企业共同制订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要处理好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关系,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专业技术能力为主线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

2.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加快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设计基于工作过程的应用型课程体系。大力推行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理实一体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3.加强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力度

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课程设置必须坚持围绕岗位定核心能力,依据核心能力设课程这一职业教育理念。各专业要有效设计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情景教学,灵活采用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分组讨论法、角色扮演法等多种教学方法,推行翻转课堂、慕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构建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与职业岗位要求相适应、模块化、组合式的新型课程体系,积极探索并实践基于工作过程的应用型课程体系。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将企业岗位标准引入课程,实现岗位职业技能标准与教学内容的有机融合,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

要注重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相结合,改革考核方式,强化过程考核。项目化课程应从知识、技能、态度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要按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标准实施课程体系改革,将职业资格证课程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中,开设职业资格证书类课程,积极推行岗、课、证相通融的课程模式,实施教考分离、以证代考;各专业要明确规定学生应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名称、级别、学分、颁发单位、建议考证时间等,实施“1+X”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

4.突出实践能力培养

培养方案要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增加实践环节特别是实训、实习的比重,注重实践环节的实效性,逐步形成基本实践能力、专业技术应用能力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确保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课时达总学时50%。各专业要精心安排课程设计、综合实训、综合实验、实习、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各类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受到足够的实践训练,以利于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及基本技能。

5.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着力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教育、实践教育、实训孵化等方面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在遵循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模式,努力办出特色,形成品牌。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构成

2019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专业名称及代码、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学制及招生对象、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分配、主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活动、资格证书一览表等。

四、学时和学分

每学期教学总周数按18周安排,总学时控制在2400学时(五学期)以内(周24学时内)。一般按每18学时计1学分;通识类课程按课程分类设置说明计算学分;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课程每周按26学时、1.5学分核算。毕业总学分125学分左右。

五、课程体系设置

以就业为导向,建立面向各职业岗位群,工学结合、理论与实践并重、专业技能与人文素养融通、具有针对性的高职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方案中把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分为两大类: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分为专业必修课和公共必修课;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包括专业拓展类课程,文明礼貌与组织纪律,历史、文化、社会与科技知识,交际、沟通、合作与管理能力,艺术鉴赏、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课程。

(一)通识类课程

1.思想道德素质类课程

含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课程。以理论教学、讲座、社会调查、专题讨论等方式实施。

2.文化素质类及体育与艺术类课程

含计算机基础、体育、大学英语、就业创业指导、大学生健康教育、军事理论及训练、普通话、教师口语及美术鉴赏、音乐鉴赏等。

体育课:第一学期安排基本体能训练,第二学期安排项目目标教学,目标是让学生学会一种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方法,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能测试标准。开设田径、乒乓球、篮球、羽毛球、足球、健美操、跆拳道、武术、网球、太极拳等多个项目,由学生自主选择适合自身训练的项目和任课教师。第三、四学期安排选项课。2学时/周,2学分。

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各专业在第一学期开设职业规划(1学时/周,1学分),第三学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2学时/周,2学分),第四学期开设就业指导(1学时/周,1学分)。

大学英语:是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程,在第一、第二学期开设。4学时/周,8学分。

计算机基础:理工、经管、美术类专业第一学期开设,文史、音乐、体育类专业第二学期开设。4学时/周,4学分。

艺术类课程:各专业可根据专业教学实际在艺术导论、美术鉴赏、音乐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课程中任选一门安排教学(2学时/周、2学分)。

(二)职业课程

各专业要根据培养目标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建立职业技能课程体系,去掉过时、过深的理论知识,打破传统的单课程教学形式,根据岗位要求,将职业技能的主要课程整合成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融教、学、做为一体的课程;积极探索与企业合作开发任务驱动课程和项目课程,要求所有专业的核心课程,都应采取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模块化、分段式等方式进行教学;广泛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益。改革课程考核方法,突出实践技能、注重过程考核。

围绕核心技能,各专业要结合入学教育开设专业概论讲座,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历史沿革、发展趋势、培养目标、核心技能、就业面向、教师队伍、实训条件等相关的情况。让学生明确毕业后的岗位、该岗位应具备的知识、专业核心技能、应该如何学习和实践等。

(三)选修课程

选修课(不低于12学分),一般安排在第四、五学期。

专业选修课程(6学分):主要用于学生拓展专业知识面,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学习空间。各专业可根据实际安排职业拓展类课程(不低于12学分,学生任选6学分)。

公共选修课程(6学分):主要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主线,侧重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文化底蕴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和从业综合素质。

学生在参加我校《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认定的各类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可以取得2—6个选修学分,具体学分由个人申请、学院申报、教务处审定。尝试开展课程(学分)互换,以拓展学生个性与能力的发展。

六、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集中在一段时间进行的计入学分的专业性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包括社会实践、专业专项实训实习、顶岗实习和毕业实践等。要根据培养目标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在教学进程表中要对实践类课程的设置及实验、实训、实习项目的开设、内容以及达到的要求、采取的手段、所需的条件等进行文字描述。

1.军事理论及训练(2周,3学分),计入总学时。

2.社会实践(2周),由学生处和团委统一组织,各学院具体落实,原则上在寒暑假进行,不计入总学时。

3.专业专项实习实训不少于6(9学分),包括专业认识实习、见习、课程设计、综合实训实习等内容,原则上以周为单位集中进行,要求在教学进程表中明确列出实践教学的项目。

4.顶岗实习和毕业实践。

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顶岗实习的时间。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实习的内容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毕业设计(论文)要与顶岗实习相结合统筹安排。要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尤其是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明确实践教学的内容、保证实践教学的时间、规范实践教学的管理、确保实践教学的质量。实践教学要能够有效培养学生掌握从事行业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技能。

各学院要随人才培养方案一并制定课程标准及集中实践的详细训练计划和标准

七、课程考核

所有课程均需要经过考核以确定是否修完与合格,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每学期考试课程数一般不应超过4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技能课一般应为考试课程。所有课程的考核要有考核方案、考核试卷(作品)、成绩等完整的考核资料。

积极推进对考核方式、方法和内容实行改革,探索并试行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机试、答辩、开卷和实操等。加大非笔试考核与教考分离的力度,突出实践技能,注重过程性评价与考核,减少笔试考核比重。

八、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几点要求

1.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学院院长牵头,教研室集中讨论,教研室主任提出具体方案。

2.人才培养方案经专业负责人提出草案后,各学院要召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充分听取行业企业建议意见,方案制订后由教研室主任和院长分别审核并签字确认后上报教务处。

3.课程名称要统一规范,不得随意命名或变更。教学要求、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原则上只用一个名称,以便于管理和使用,同一门课程分学期开设的,应按不同代码区别。要严格控制教学活动的总学时、课内学时及周学时(以每周24学时内为宜)。

4.要树立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后,实施中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应保持相对稳定性。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各学院应由专业建设委员会讨论后提出调整理由,并报教务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附件1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格式

附件22019级师范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格式

       2019516日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520日印发

濮职院行〔2019〕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