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院纪委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检查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通知》,出台三项措施狠刹公款吃喝之风。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及教师员工在工作日中午无论什么理由、什么借口,一律禁止饮用各种酒类和含酒精饮品;公务接待一律禁止上香烟,中午一律禁止上烟酒凉菜、桌面不准摆放酒具。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准在高消费场所、私人会所组织、参与公务接待活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所属单位及服务、管理对象转嫁接待费用,不准借干部提拔调整、公务外出、培训学习等之机接风送行、公款招待。
三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坚决遏制嘴上腐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院纪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