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季学期同学们安全、健康、有序返校,根据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返校工作安排如下:
2023年2月11日、2月12日,2月13日正式上课。
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按照以下时间返校:
(一)2月11日上午:生物学院、本科部、机电学院;
2月11日下午:建工学院、教科学院、经管学院;
(二)2月12日上午:数信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
2月12日下午:人文学院、能化学院、外语学院。
(一)正常返校条件。
未感染新冠病毒或感染康复满7天者(以最后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自测阴性结果作为起始时间)。
(二)延迟返校情形。
有以下情形的学生延迟返校:
1、感染新冠病毒康复未满7天。
2、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进行核酸、抗原检测后结果异常。
3、患有精神类疾病或患有其他类型疾病尚未康复的。
4、因其他情形无法按时返校。
存在上述情形者,请于2月9日前向所在院部提出延迟返校申请,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一)自觉健康检测。返校前,学生须居家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确保健康返校。
(二)完成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规定,感染时间和接种疫苗时间要间隔6个月以上)学生,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及早完成疫苗第二剂加强针,筑牢病毒传播防线,降低自身感染风险。
(三)备齐个人物品。提前备好个人证件、学习生活物品和健康防护物资(医用级口罩和适当适量药品)。
(四)合理规划行程。根据入校时间规划好返校时间和行程,不得提前或无故延迟返校。返校途中加强自我防护,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
(一)私家车辆如需入校,统一从体育馆东侧校门进入。
(二)车辆离校时,西区学生公寓的请从南门离开,东区学生公寓的请从东门离开。
(一)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开学一周内开展每日体温监测和健康上报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学院,配合学校进行规范处置。
(二)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重点排查宿舍消防,组织开展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盗窃、防诈骗、防传销、防邪教、防校园不良贷款和消防、地震应急演练等系列活动,加强交通、用电等基本安全教育。
(三)各教学院部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周一至周五提倡学生原则上不外出,凡需在外过夜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周末外出学生须于周日晚七点前返校,实行归校学生点名制度,各院部要存档备案。辅导员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安排本周学生相关工作。
(五)开学后即刻执行早操、早读、晚自习等管理规定,并纳入相关量化考核。
(六)对因特殊原因延迟返校的学生,要及时追踪健康状况。
(七)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等特殊学生群体,加强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建立“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机制,落实有关教育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