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确保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保障学生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届预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由学校统一部署,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各学院成立以院长、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规范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程序,切实维护学历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我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准确、及时完成。
二、毕业资格审查
审查对象:2025届毕业生(复学学生应于本届毕业的,随该届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一)学籍信息审查
1.各学院根据学生处提供的预计毕业生名单组织学生登录学信网核对个人信息,核对内容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个人图像、专业名称、入学和毕业时间等数据,确保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并对核对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个人信息有出入的,由学院汇总后报送学生处进行处理。
2.各学院将学生录取照片(由学生登录学信网下载或截图,)与学历照片、入学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并再次审查纸质档案材料,特别要对在校期间存疑的毕业生身份信息严格复核,坚决杜绝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发生。
(二)操行审查
学生处审核预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违纪处分情况,处分未解除(终止)的学生不得参与毕业资格审查。
(三)成绩审查
各学院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对预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所有课程的考试(考核)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答辩成绩、顶岗实习完成情况进行逐一审查。实习期间参军入伍学生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严格审核成绩。
(四)审查结论
各学院根据审查情况审慎给出毕业、结业结论。学生处将根据教务处和各学院对毕业生的审查结果办理毕(结)业证书,并进行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
1.毕业资格。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结业资格。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条件的(课程不合格、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及毕业答辩成绩不合格、需要参加顶岗实习但未按要求完成情形之一者),发给结业证书。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在结业后1年内可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申请重新考核,达到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结业证书学校将予以收回。学生处将变更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进行处理。如逾期不申请重新考核或重新考核仍不合格者,不予换发毕业证书。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5月30日报送毕业资格审查相关材料,6月6日将本学院《2025届毕业生预毕、结业名单》报学生处学籍管理科(办公楼701室)备案。学生处汇总形成毕业资格审查报告材料及毕业生、结业生名单,报请校领导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将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告和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数据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
三、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
1.学历证书发放。学生处根据毕业资格审查结果,印制毕(结)业证书并发放至各学院。各学院核对毕(结)业证书内容与学生信息是否一致,若一致,及时粘贴学历照片并加盖学校印章,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将证书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做好登记工作;若不一致,及时与学生处沟通核实。
2.学历电子注册。各学院将毕(结)业证书发放给学生后,提醒学生及时登录学信网核实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学生处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及时为颁发的学历证书进行电子注册。学历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层次、学制、毕(结)业、学习形式;学校名称、校(院)长姓名及证书编号。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是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设置公开举报电话,严肃工作纪律,对毕业生资格审查不严、违规操作的,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93-4676659 4677996
学生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