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2日-8月31日,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9月1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式上班,9月2日2016、2017级学生报到,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9月5-6日,2018级学生报到。辅导员要掌握学生假期留校或回家学生情况,请同学们安全到家后,第一时间以短信、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向辅导员老师报平安。
放假前,各教学院部要组织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学习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
二、具体要求如下:
1.出行安全。要求学生不脱离家长、老师、同学联系范围。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出行,外出游玩或走亲访友活动时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过交叉路口等要注意过往车辆等。禁止学生乘坐无证照车辆、违章车辆、酒驾车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2.饮食安全。要教育学生不要吃“三无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网络安全。引导学生文明上网、责任上网、健康上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注意防范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和网络不良贷款等。
4.游泳安全。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对游泳安全所做的规定,未经家长同意,不私自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或到水边游玩,如发现其他同学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水边游玩,要及时制止,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5.旅游安全。要求学生参加团队旅游时,应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签订详细的旅游合同;自助旅游时,最好结伴而行;出行时,还应互相交换导游和同行人员的电话号码,避免一个人单独活动。
6.远离恶习。教育学生远离封建迷信、赌博、毒品、涉黄、传销等败坏社会风气、违背社会公德甚至违法的活动。
7.抵制思想腐蚀。教育学生反对邪教组织,对不当政治言论不听、不看、不信、不传播,不参与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三、认真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各学院应严格控制假期留校学生的人数,实行集中居住和统一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留校学生的情况。要对留校学生开展一次以留校期间安全管理内容为主的专门教育活动,明确留校期间的安全管理与纪律,要特别强调留校学生不得私自、结伴下水游泳,在不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要冒然施救落水人员,以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外出时,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注明批准人、学生前往地点、联络方式及返校时间,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学生处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