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开展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学生教育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3〕329号)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濮职院行〔2023〕29号)精神,现将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方案做如下安排:
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设立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校长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副校长、财务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宣传、教务、纪检监察、学生、计财、团委等部门领导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处长兼任。
二、奖项设置及申请条件
(一)奖项设置
学院奖助学金评选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项。
(二)申请条件
国家奖助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基本申请条件详见《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同时还要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 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前10%至前30%之间者,需附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详见教育部办公厅“教财厅函〔2019〕105号”通知)表现特别优秀的证明材料。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已通过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或复查,且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
3. 国家助学金。学生已通过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或复查。原则上,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一等助学金(4000元),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二等助学金(3300元),被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三等助学金(2600元)。
三、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评审程序
1. 宣传动员。各二级学院要以精准资助为目标,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使广大学生知晓获奖、受助的权利。
2. 学生申请。符合获奖、受助条件的学生,通过《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按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
3. 小组评议。学生所在年级(专业)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结合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或复查的结果,认真进行评议,全程安排专人记录并存档,确定本年级(专业)拟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报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审核。
4. 二级学院审核及公示。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小组申报的初评结果,集体讨论研究时安排专人记录并存档。初审通过后,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并填写《国家奖助学金拟获奖助学生公示名单》(见附件),在二级学院宣传栏张贴公示。
5. 学校审批及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和等级审核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获奖助名单在学校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6. 省级审核。学校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将本年度获奖助学生名单及材料报送至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全省专家集中审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相应资金转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要求
1. 名额分配。学校以2022年底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为基准,参考已毕业和新入校学生人数,结合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复查情况、国家助学贷款规模及管理绩效、资助育人工作成效,分配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其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管理绩效较好的二级学院在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上予以倾斜。
2. 学籍异动。学生因休学、专业调整等原因就读专业、二级学院发生变化的,原则上在原就读专业、二级学院参评,但在系统录入数据时,以学籍为依据录入相应院系和班级。
3. 精准资助。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乡村振兴期间如何延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函》的复函》要求,确保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 受助资格。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如果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退学等情况,二级学院需及时向学生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情况说明,学校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
咨询、投诉电话:0393-4676676。
举报、投诉邮箱:281387706@qq.com。
联系人:张老师,任老师、赵老师。
(三)时间要求
1. 9月20日前,报送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细则、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年级(专业)评议小组名单;
2. 9月221日至9月30日,二级学院组织评选;
3. 10月8日至10月12日,二级学院公示拟获奖助学生名单;
4. 10月12日至10月17日,学校公示获奖助学生名单;
5. 10月15日前,按要求录入资助系统;
6. 10月17日前,二级学院报送其它材料。
(四)报送纸质材料
1. 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细则;
2.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年级(专业)评议小组名单;
3.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
4. 国家奖助学金拟获奖助学生公示名单;
5.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6.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