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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院部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2022-03-24 11:08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濮职院行〔202245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

教学院部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教育部等八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引领群团参与、教学院部实施、社会资源配合和学工干部辅导员、党员教师具体落实的“五位一体”学生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教学院部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定职责、理流程、查会签、细量化、严考核、促落实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学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教学院部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予以修订

一、考核构成与计算办法

教学院部学生工作量化考核采用积分制,由组织建设、思想教育、团建工作、常规管理、述职评议、附加项目部分构成,除附加项外,其余各考核项目均设置基础100分。计算公式为:

教学院部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分值=组织建设×10%+思想教育×20%+团建工作×10%+常规管理×50%+述职评议×10%+附加项目

二、考核项目与评分标准

(一)组织建设

教学院部要加强组织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健全长效机制,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拓展“三全育人”格局,充分发挥在学生工作中的引领、凝聚、服务、保障作用,上下联动,集体发力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督导到位,切实把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体现到日常管理中,落实到育人成效上。

1.教学院部须足额配备专(兼)职辅导员,辅导员管理学生数量浮动原则上应控制在比例要求的20%以内,否则减10/

2.教学院部应积极组织全体辅导员全程参加学校组织的理论业务学习、培训、考试和竞赛等活动,旷训(赛)减10/.,请假(法定婚、丧、产假和工伤除外)减1/.天。因公出差,事先书面在学生处审批备案的,不予减分。

3.教学院部辅导员去留接转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须先向学生处报备,由学生处与人事处协调,并呈报主管校领导批复,根据需要填写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通知单》《调动通知单》,否则减10/.

4.辅导员由于直接或间接责任被学校纪律处分的,所属教学院部10/人次;被上级部门纪律处分的,所属教学院部20/人次。

5.教学院部每学期班级活动经费使用量占比少于学年度60%的,5;每学期使用量占比少学年度30%的,减10分;原则上一个月使用量占比不超过学年度30%否则10学年度班级活动经费使用量占比不足80%的,下一年班级活动经费按相应比例扣减;达到及超过80%的,不予扣减。

6.教学院部学生荣获校长奖学金,加10/人。

7.教学院部获得思想政治教育类和学生工作管理类荣誉称号的,市(厅)级加5/

8.教学院部思想政治教育类和学生工作管理类经验做法官方主流媒体公开报道的,市(厅)级加2/次。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级别认定。

9.教学院部承办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校长奖学金颁奖典礼诚信校园行、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和宿舍创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类和学生工作管理类全校性重大活动的,加10/次。积极参与且有项目入选的,加5/次。该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值认定。

10.教学院部学生学费缴纳率不足99%,减2分;不足98%,减4不足97%的,减6分;不足96%的,减8分;不足95%的,减10分。

11.教学院部毕业生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不足85%的,减10分;不足90%的,减5分;达到90%的,加5分;达到95%的,加8分;达到100%的,加10分。最终就业去向落实率不足100%的,减2分;不足98%的,减5分;不足96%的,减10分。

12.根据2022年河南教育三十项重点工作部署,实施高校辅导员提升工程,提升辅导员职业化水平,三年内(20212024)实现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师“双证”计划。教学院部专兼职辅导员持证率达到30%的,加5分;达到60%的,加10分;达到100%的,加20分。

(二)思想教育

教学院部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生命健康教育、法治纪律教育、文化道德教育、安全防范教育、行为养成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国防教育等。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行为习惯等素质养成教育;定期组织开展防盗窃、防诈骗、防传销、防邪教、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校园不良贷款和消防、地震应急演练系列活动,加强交通、用电等基本安全教育。通过各项教育切实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求学生做到会学习、爱劳动、有情趣、能生活,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教学院部因国家政策宣传教育不到位、规章制度落实执行不及时、工作流程及手续办理不规范等造成学生通过非正常途径反映问题的,减5分/人次。

(2)学生喝酒被教学院部及时查处并教育到位的,不予减分;因喝酒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减10分/人次;因喝酒导致死亡的,本学期思想教育量化积分为0。

(3)学生因打架斗殴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减10分/人次;

(4)学生因盗窃被警方带走批评教育处理的,减10分/人次;被依法处以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的,减20分/人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学期思想教育量化积分为0。

(5)学生被诈骗的,减5分/人次;学生因参与诈骗被警方带走批评教育处理的,减10分/人次;被依法处以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的,减20分/人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学期思想教育量化积分为0。

6)学生利用互联网、虚拟社交平台等信息手段发布反动言论、不良信息的,减10分/人次;造成恶劣影响的,本学期思想教育量化积分为0。

7学生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的,减5分/人次。

8)学生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减10分/人次。

(9)教学院部要组织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普测率须达到100%否则减5/完善“学校--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跟进掌握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异常言行,及时排查心理疾患敏感信息,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第一时间转介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学生因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减20分/人次。

(10)教学院部学生应征入伍超额完成每年分配的应征任务的,1/未完成任务,减1/

(11)教学院部学生每学期违纪率超过2%的,减5分;超过3%的,减10

12)教学院部对学生违纪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的,减5分/人次;未做处理的,减10分/人次。

13)教学院部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本学期思想教育量化积分为0。

14)学生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本学期思想教育量化积分为0。

15)教学院部在公共卫生事件中,出现瞒报、谎报现象的,本学期思想教育量化积分为0。

16)按照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要求,稳步推进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教学院部学生除取得学历证书外,每生还须至少获取一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学院部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率每增加20%,加5分;毕业学期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率须达到100%,否则减1分/人。

(三)团建工作

教学院部要积极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作用,创新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的载体和方式,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共青团组织建设全过程。具体赋分标准按照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常规管理

教学院部要加强学生常规管理工作,始终围绕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坚持过程实施和结果导向并重,严管约束与暖心教育同步,“硬”指标和“软”指标结合,创新管理模式,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步骤程序,执行落实到位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日常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

1.宿舍管理(30%

按照《学生宿舍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修订)》(濮职院行〔2019141号)执行(如有修订,以最新文件为准),计算方法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量化考核积分×30%

2.学籍管理(25%

按照《学籍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修订)》(濮职院行〔2019142执行(如有修订,以最新文件为准)计算方法为:学籍管理工作量化考核积分×25%

3.资助管理(25%

按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修订)》(濮职院行〔2019143号)执行(如有修订,以最新文件为准)计算方法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量化考核积分×25%

4.早操管理(10%

按照《学生早操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修订)》(濮职院行〔2019139号)和《关于学生早操早读工作的十项补充规定》(濮职院行〔201878号)执行(如有修订,以最新文件为准)。计算方法为:学生早操工作量化考核积分×10%

5.学生军训10%

按照《学生军训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濮职院行〔2019138号)执行(如有修订,以最新文件为准),计算方法为:学生军训工作量化考核积分×10%

(五)述职评议

1.述职评议是各教学院部对学生工作进行的一次述职述责、过程展示、经验交流和总结提升。

2.教学院部党总支书记(或学工副院长)每年度要向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述职,述职报告须提前向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审核,按照述职评议赋分表,通过影音图文形式集中展示学生工作的过程做法和特色亮点。

3.学生工作委员会以专题现场会方式听取述职报告,对各教学院部进行评议赋分。

(教学院部学生工作述职评议赋分表见附件

)附加项目

1.教学院部学生人数1000人以内按量化考核结果执行,1000-1499人加1分,1500-1999人加2分,2000人以上3

2.教学院部在学生工作品牌项目建设获得奖项的国家级一等奖加10/项、二等奖加5/项、三等奖加3/项、优秀奖加2/省级一等奖加5/项、二等奖加3/项、三等奖加2/项、优秀奖加1/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级别认定。

3.教学院部获得思想政治教育类和学生工作管理类荣誉称号的,国家级加5/次、省级加3/

4.教学院部思想政治教育类和学生工作管理类经验做法官方主流媒体公开报道的,国家级加3/次、省级加1/次。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级别认定。

三、考核统计与结果使用

1.考核统计

教学院部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实行日考核、周例会、月通报、学期汇总、学年总结,按照量化考核积分统计结果进行排名。

2.表彰奖励

1)依据教学院部量化积分结果,经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每学年表彰4个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2)教学院部荣获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的,先进班集体指标增加10%学生奖助学金评优评先名额也予以适当倾斜

3)教学院部学生工作量考核排名与班级活动经费挂钩,实行每月排名,按月核定经费,班级活动经费具体计算方法为:

教学院部班级活动经费=M×在籍在册学生总数。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前四M=6.5/.月,中间M=5/.月,后M=3.5/.月。

四、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教学院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学年度量化考核评优评先资格。涉及违规违纪的,由纪律监察部门处理;涉及违反法律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因教育管理工作存在明显失职失责,导致学生非正常死亡

2.出现重大刑事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3.出现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4.发生火灾、爆炸安全责任事故的

5.由于失职失责失察,在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先、组织发展等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现象,造成恶劣影响

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教学院部学生工作述职评议赋分表

20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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