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教思政〔2017〕121号),我院人文学院辅导员田钰杨所带2015级语文教育七班被表彰为“河南省文明班级”;经济管理学院2015级会计电算化1班刘淑燕、能源与化学工程学院2015级应用化工技术班李楠等两名同学被表彰为“河南省文明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