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濮职院行〔2024〕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或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的,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一)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
(二)艺术类、体育类转普通类的;
(三)毕业年级的;
(四)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以及应予退学的;
(五)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六)国家有相关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七)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二、工作程序
(一)公布转专业计划
11月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转专业接收计划汇总表》(附件1)和考核方案(附件2)报学生处学籍科(办公楼701室)。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学生处网站公布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
(二)学生提交申请
11月7日前,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向所在学院提交《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
(三)转出学院审核
11月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审核通过、同意转出学生的《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和《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报学生处学籍科(办公楼701室),学生处将复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和《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反馈至相关学院。
(四)转入学院考核
11月13日前,各转入学院按照公布的考核方案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的《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报学生处学籍科(纸质与电子版分别提交)。
(五)公示
学生处复核后,在学生处网站集中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向学生发送《转专业通知单》。学生持转专业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自接到转专业通知书之日起,1周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要求
(一)转出及转入学院须严格按照《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濮职院行〔2024〕78号)要求进行审核,未经学校批准,转入学院不得擅自同意学生转入就读,一经发现,学校不承认其学籍异动情况,不予在学信网注册,不颁发转入专业毕业证。
(二)按照“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标准”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的师资情况、教学条件和实验实训资源等确定拟接收学生数,原则上各专业接收计划不超过各专业一年级学生人数的10%。
(三)学生转专业一经公示后,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其它专业,各二级学院要提醒学生务必慎重考虑,严肃对待。
(四)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生宿舍由转入学院报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后进行调整;学生证由转入学院集中到学生处办理,学生原学号不变。
四、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0393-4677996 邮箱:pzyxjgl@163.com
学生处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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